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职业培训管理,规范职业培训行为,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作用,按照《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元市职业技能鉴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函[2018]99号)和《剑阁县涉农培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剑府办法[2017]80号)精神,特制订本公告
一、机构类型
按照“资源整合、合理布局”的原则,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以下之一,且具备承担所申报培训类别的培训工种条件。
(一)技能培训类。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员、家畜繁育员、中式烹调师等培训工种;
(二)创业培训类。主要包括创业培训等工种;
(三)品牌培训类。主要包括砌筑工、混凝土工、育婴员、保育员等培训工种;
(四)电商人才培训类。主要包括现代产品品牌培育及管理、产品选择与包装、客户维护与跟进、网店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配套物流解决方案、网络销售营销策略、图片的简单处理与美化等;
(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类。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员、家畜繁育员培训工种。
(六)家政服务培训类。主要包括保洁、育婴,康养等为主。
(七)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类。主要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进行技能培训。
(八)脱贫村干部培训类。主要是脱贫村干部进行管理培训。
(九)家庭生活习惯培养培训类。主要是养成好习惯、好风气培养等培训。
(十)移民后扶项目实施管理和库区振兴发展培训类。主要是移民村组干部的项目管理培训。
二、认定原则、方式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确定”的原则,采取公开评审的方式,一年一认定,今年拟在全市范围内认定15家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2018年度我县职业培训任务(其中:技能培训4家、创业培训2家、品牌培训2家、电子商务培训1家、新型农民职业培育培训1家、家政服务1家、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家、脱贫村干部培训1家、家庭生活习惯培训1家、移民后扶项目培训1家)。
三、申报条件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广元市职业技能鉴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函[2018]99号)文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一)全市范围内有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且正常办学三年以上。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职业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三)具有开展所申报职业(工种)所必须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
1.教学场地要求:①租用场地租赁期不少于3年,自有场地需提供房产证等证明材料;②办公场地及设备满足工作需要,办公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配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信设备等;③理论教学场所应在300平方米以上,桌椅、讲台和黑板等设施齐全;④有满足实操教学需要的操作场地150平方米以上,一般按2.5平方米/人设置;⑤教学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2.设施设备要求:设施设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每个职业(工种)实训设备与培训学员之比不低于1:8。
3.师资要求:教师知识结构和人员配备合理,每个专业应具有理论课、实训课专职教师各1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教师上岗资格条件;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管理严谨,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学员重大投诉事件,无违反职业培训相关规定处罚记录。
四、申报程序
(一)公告发布: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jg.gov.cn/)发布认定公告。
(二)申请报名:按本公告要求申请报名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剑阁县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一式二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学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三年以上相关办学经历证明材料;
5.近两年年检资料、相关设施设备及师资证明材料。
(三)实地考察:申请资料经初审合格后,技能培训类、创业培训类和品牌培训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纪委、县就业局等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电商人才培训类由县商务局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纪委等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类由县农业局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纪委等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家政服务培训类由县总工会和妇联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纪委等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由县残联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纪委等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脱贫村干部培训由县委党校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纪委等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家庭生活习惯培养培训类由团县委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纪委等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移民后扶项目实施管理培训类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纪委等单位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
(四)综合评定:在实地考察基础上,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广元市职业技能鉴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函[2018]99号)精神,采取量化打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综合评定的方式对各申请培训机构进行评审,综合评审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将拟认定的培训机构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人社局。
(五)公示:县人社局根据各牵头单位报送的最后评审结构,对拟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jg.gov.cn/)上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发文认定2018年我县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五、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 月 16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品牌培训类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314室);电商培训类在县商务局报名;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类在县农业局报名;家政服务培训在县总工会报名;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在县残联报名;脱贫村干部培训在县委党校报名;家庭生活习惯培养培训在团县委报名;移民后扶项目实施和库区振兴发展培训在县扶贫移民局报名。
(三)联系方式
县人社局: 蒲淑华 联系电话:0839-6601297
县商务局:梁家伟 联系电话:18782934712
县农业局:王 静 联系电话:13881251548
县总工会:董 卿 联系电话:18781273811
县残联:刘东霞 联系电话:15183993151
县委党校:王洁 联系电话:13908123080
县妇联:缑春秀 联系电话:13541849920
团县委;杨溶 联系电话:18981299352
县扶贫和移民局:冯茂华 联系电话:13981243895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需按照规范、完整、真实有效的原则提交,所需复印件材料上要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二)如在考核评估中发现存在谎报、造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申报机构申请认定资格,并在今后的认定工作中不再受理认定申请。
附件:剑阁县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剑阁县扶贫开发攻坚就业和能力提升指挥部
2018年4月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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