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承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以及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等职责。
(二)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重点工作
1. 以“标准化”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不断深化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应用,推动车辆调度、运行、停放更加规范透明。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配套制度,深入实施《广元市公务用车管理与服务标准》,不断提升公车管理规范化水平和公务出行服务保障能力。
2. 以“专业化”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发展。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并举,加强业务培训,着力培养懂节能、爱节能的专业人才。广泛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大力提倡节能低碳和绿色办公行为习惯,普及节约能源资源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促进形成公共机构节能、环境保护良好氛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示范典型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省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 以“精细化”提升办公用房及交流干部周转房服务保障水平。创新办公用房管理模式,建立资产管理台账,细化交流干部周转房服务项目,推行清单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水平和质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17名,其中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6人,临聘人员33人。固定资产总额1929.35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129364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409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81293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2936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8129364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364元,占95.69%;项目支出350000元,占4.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29364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409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2936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7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766元、卫生健康支出62537元、住房保障支出5306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29364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409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7000元,占96.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766元,占2.05%;卫生健康支出62537元,占0.76%;住房保障支出53061元,占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497000元,主要用于: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50000元,主要用于:剑阁县行政中心防火、防盗、信访维稳等安保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6676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25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30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79364元,其中:人员经费295171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82765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59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5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1辆,其中:轿车30辆、越野车4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0000元,用于7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参加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政务和商务接待;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活动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7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65辆,党政正职实物保障车2辆,县四大班子办公室调研工作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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