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发〔2019〕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 号)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剑阁县 2019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标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剑阁县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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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1.加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信息 |
县财政局,人行剑阁支行,剑阁经开区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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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 |
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发改局,各行业扶贫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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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以及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和调查结果信息公开 |
县生态环境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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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
1.加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实际案例 |
县经信科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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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实际案例 |
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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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区域协调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实际案例 |
县发改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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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大全方位对外开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实际案例 |
县商合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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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抓好节能环保产业培育信息公开 |
县经信科局,县发改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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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聚焦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瞄准产业、产品、服务、工程、环境五大领域,及时公开质量动态信息 |
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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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 |
1.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工作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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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布取消、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
县司法局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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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及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处置结果按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 |
县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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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工作。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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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信息公开工作 |
县人社局,县经信科局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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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开企业开办时间、注销办理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
县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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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 |
县发改局 |
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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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工作 |
县住建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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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做好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的信息公开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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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信息公开工作 |
县委编办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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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做好压减行政许可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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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市场定价收费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8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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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四) 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信息公开 |
1.全县民生工程、民生实事信息公开 |
县委目标绩效办 |
每季度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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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按季度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等信息。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社会保险基金重大案件行政处理处罚信息 |
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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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 |
县教育局 |
及时公开,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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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大医疗服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 |
县卫健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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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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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大医保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
县医保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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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
县自然资源局,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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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围绕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公开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情况和价格走势情况 |
县商合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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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规定随同预决算分级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还本付息以及财政经济、债券发行存续期等信息;深化全县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不断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
县财政局 |
按规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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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信息公开 |
(一) 重要 决策 信息 公开 |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关于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的有关要求,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决策依据等,采取书面或者网络征集意见、座谈会、听证会、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
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各行政决策起草部门 |
决策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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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 部署 执行 公开 |
1.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决策部署、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信息 |
县政府办,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各责任分工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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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
县政府办,各责任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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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
县审计局,各责任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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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县政府办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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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行政 执法 信息 公开 |
1.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 |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工作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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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执法机关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与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链接 |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工作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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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执法信息公开,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工作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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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
(一) 重要 政策 措施 解读 |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要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包括解读重点、解读时间、解读形式、解读渠道等;解读材料要对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重点说明。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
县政府办,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 |
与文件同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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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回应 社会 关切 |
1.出台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
县委政法委,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与文件同步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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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网络日常巡查,强化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密切收集监测涉及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等苗头性舆情,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
县政府新闻办,县信联办,县融媒体中心 |
及时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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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构建与宣传、网信、公安、经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
县政府办,县信联办,县公安局,县经信科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及时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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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提升 解读 回应 实效 |
1.政策出台后,要通过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吹风会等多种方式,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多举实例,多讲故事,使解读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要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积极运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及各级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
政策起草部门,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办 |
及时解读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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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交互性强、传播迅捷的特点,提升解读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和影响力 |
县融媒体中心 |
及时解读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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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开平台载体建设 |
(一) 强化 政府 网站 建设 管理 |
1.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功能,重点提升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水平,加强政府网站科学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
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每日巡查,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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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力争2019年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同步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应用系统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 |
县政府办 |
按上级要求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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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动态管理政府网站域名 |
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 |
定期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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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推进 政务 新媒体健康 有序 发展 |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等文件,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机制 |
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县信联办,县公安局 |
定期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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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级梳理统计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 |
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 |
按省要求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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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筹移动客户端应用系统建设,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或应用 |
县政府办,县经信科局,县融媒体中心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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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统筹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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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
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 |
定期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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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开平台载体建设 |
(三) 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发展 |
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 |
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办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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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 |
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办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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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开放政务服务入口 |
县行政审批局,县融媒体中心 |
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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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实现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 |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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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布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一体化办事规范和办事流程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 |
8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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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布县级“最多跑一次”清单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 |
8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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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健全体制机制 |
(一) 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
1.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
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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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
县政府办,县委目标绩效办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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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 |
县政府办,县级有关部门 |
机构改革完成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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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健全体制机制 |
(二) 抓好政 |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各部门、乡镇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 |
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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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
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8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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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省级部门工作部署,探索建立行业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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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试点成果推广应用 |
立足基层实际、结合行业特色,积极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加强经验总结和亮点提炼,并积极通过中国政府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等交流经验做法,原则上不少于2篇 |
县政府办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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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
把握基层政务工作特点,梳理形成县、乡两级差异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9年年底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 |
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开区 |
9月底完成事项梳理,11月底完成编制,12月底前上网公开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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