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6〕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川办函〔2016〕20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县政府决定成立剑阁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道安委”),原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四)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追究落实。
(五)调研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兄弟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验,并积极向省市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世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王 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忠银 县政府副县长
刘 飞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负责日常工作)
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孙元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跃德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目标督查室主任
郭 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怀东 县发改局稽查办主任
吴广富 县经科信局副局长
杨光勇 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赵新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涂光斌 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术健 县人社局工会主席
母向虔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李 元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罗 县水务局副局长
蒲文勇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杨 宇 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子雄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廷革 县安监局副局长
何锦普 县旅游局副局长
王顺太 县应急办主任
杨 超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三、工作机构
县道安委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邓建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元、县安监局副局长王廷革、县农机局副局长赵忠国、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杨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超负责日常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农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县道安办维持原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模式。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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