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报省市备案的《剑阁县2017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全县2017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48771.5万元,现将使用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金额
到位中省财政专项扶贫8385万元 、市本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50万元、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168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4785万元 、交通建设资金12663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6435.7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711.8万元、农业产业资金2072万元、林业改革资金480万元、幸福美丽新村资金 3100万元、易地搬迁分险基金7209万元。
二、项目资金用途
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民居改造、产业发展方面;市本级配套资金用于补充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及贫困村产业示范园方面;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用于雨露计划、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贫困村基础设施等方面;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方面;交通建设资金用于通村水泥路建设方面;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全部用于C、D级危旧房改造方面;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村文化室、广播室、广场等方面;农业、林业产业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发展;幸福美丽新村用于到户院坝、入户路等项目建设;易地搬迁分险基金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资金、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等方面。
三、项目建设
各主管部门批复或资金文件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设计、预算、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工作。所有项目原则上必须今年上半年开工并在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的,应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情况。各项目村都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项目监督小组、资金管理小组,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要主动履职,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附表:剑阁县2017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表
监督电话:剑阁县扶贫移民局 0839-6600050
剑阁县财政局 0839-6601878
剑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剑阁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13日
统筹整合资金台账1.zip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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