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7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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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公路运输管理所职能简介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县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运输站(场)经营、客车租赁、货运代理和配载等运输市场的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根据县编委《关于理顺县运管所管理体制核定人员编制和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剑编委(1992)10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对行业的指导、统筹协调、服务、监督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公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标准。

3、负责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

4、负责行业的统计和考核。

5、负责运力的宏观调控。

6、负责公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运输站(场)经营、客车租赁、货运代理和配载等运输市场管理。

7、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

8、安排下达指令性运输计划,组织指导性运输、合同运输。

9、指导和管理运输业户的生产、安全、经营活动。

10、查控国家禁、限物资的运输。开展行业稽查工作。

11、处理违章、违规和调解。仲裁有关纠纷。

(二)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2.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公路客货运输周转量各项考核指标,并在全市排名靠前。

3.有序开展“金通工程”试点工作。

4.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5.积极推进客运企业转型发展。

6.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

7.扎实开展道路运输驾培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8.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长效。

9.持续提升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客运安全治理能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总编制29名,参公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8人,参公人员16人,工勤人员7人;退休人员12人,协助执法人员44人。固定资产总额707.69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收支总预算7221366.66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4839024增加2382342.66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上年结转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4595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收入预算7221366.66元,其中:上年结转2459500.00元,占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1866.66元,占6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支出预算7221366.66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051.66元,占60%;项目支出2857315元,占4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21366.66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82342.66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上年结转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4595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1866.66元,上年结转24595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6614.7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617.92元、卫生健康支出127808.96元、住房保障支出11132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1866.66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4839024减少77157.34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7114.78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617.92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27808.96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11325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5617.9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808.9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325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4167114.78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提高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开展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64051.66元,

其中:人员经费39274051.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23686.6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8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跟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210000元/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所机关及下属交管站运政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下属局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64051.66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82972.34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3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类)·····(款)·····(项):指··········。
  (四)·····(类)·····(款)·····(项):指·····。

···············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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