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司法局总编制81名,其中行政编制77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73人,其中行政人员6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5人。临聘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1572.9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七)承担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九)责任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审核。
(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32.3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14.71万元下降9.9%;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32.3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14.71万元增长9.9%。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91.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1.09万元,公用支出80.30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1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万。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保留车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邦教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2018年司法局预算公开样表.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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