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四川省民政厅组织对全省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进行全覆盖暗访检查。
部署第一时间。8月1日,研究制发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从对标搞好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逐一排除追责情形、切实管好站外托养、努力提高救助质量、扎实做好风险管控等六个方面进行部署。8月9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发出《关于对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的通知》,我厅第一时间转发通知,对县级自查、市州检查、省级抽查、分析报告等进行精细部署。
检查全面覆盖。8月中旬,组织183个县(市、区)民政局对标民政部培训会议精神和社会事务司《通知》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自查,迅速推动完善。8月下旬,各市(州)民政局组建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市(州)民政局检查工作全部采取先暗访后明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查真查实问题,有效促进整改。
抽查抓准重点。为促进自查、检查深入扎实开展,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四川省民政厅专门拟制了《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抽查方案》,组建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2个检查组,集中1周时间分赴成都、广元、巴中、达州、南充、遂宁、内江等7个市、10多个县(市、区)对救助管理任务重、托养人数比较多的地方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全部采取先暗访后明查的方式进行,既检查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工作情况,也检查各地自查、检查情况。
通过集中深入暗访检查,有效摸准了全省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总体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部署要求落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监管责任落实、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运行等各方面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一些地方救助管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当前,四川省民政厅正推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站内服务,规范站外托养,着力解决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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