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县长张世忠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关于传达广元市打赢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攻坚战三十条措施精神暨我县贯彻意见的报告》《关于广元市“三线一单”编制报告(剑阁篇)修改意见及建议的报告》,县扶贫移民局《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脱贫攻坚批示精神暨我县贯彻意见的报告》《关于2018年贫困退出市县验收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及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脱贫摘帽全面排查起底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县旅游局《关于传达2018年广元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及研究我县贯彻意见的报告》,县水务局《关于龙王潭水库至城北镇民主供水站输水管道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京昆高速扩容工程绵广段闻溪乡供水站水源地改建相关情况的报告》,县林业园林局《关于瓜蒌、葛根等投资较大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扶持补贴项目资金安排与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两湖管理局《关于解决西河流域水环境整治经费的报告》,县住建局《关于西成客专剑门关站站前广场PPP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县农业园区办《关于石洞沟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专项方案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贯彻落实〈中共剑阁县委 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18年度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送审稿)》《剑阁县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剑阁县贫困户户办特色产业示范园管理办法(暂行)(送审稿)》《剑阁县贫困村村办特色产业示范园管理办法(暂行)(送审稿)》《剑阁县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送审稿)》《剑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考核办法(送审稿)》《剑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抽调干部管理考核暂行办法(送审稿)》《剑阁县沙溪组团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剑阁县沙溪组团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剑阁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规划方案(送审稿)》《剑阁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送审稿)》《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控制价的请示》《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将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剑阁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的请示》。
会前解读了《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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