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的部署要求,近日,剑阁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印发了《剑阁县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本)》,为县级部门与乡镇履职、监管等责任界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剑阁县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本)》共109项,涉及剑阁生态环境局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32个县级部门(单位)。包括党务公开、基层党的建设、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管理、土地权属调处等和群众息息相关的109项事项,其中,以乡镇为主体责任的62项,配合责任47项。
《剑阁县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本)》是依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印发的《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本)》,结合我县乡镇实际梳理形成。今后,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外,除因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调整和行政权力下放等原因确需调整清单外,各部门不得自行明确乡镇的属地事项,不得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承担。下一步,我们将逐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于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制度,切实为基层减负提能。(剑阁县委编办)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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