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现代农业园区的指导、督查、考核和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建设方案的设计、发展政策调研、档案的收集管理、统筹协调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方案制度。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石洞沟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任务
一是基础设施得到了完善及配套。建成高标准农田8500亩,配套排灌渠系22721米、田间作业路18236米、步游道4918米、节水灌溉3500亩,新建园区主干道40.2千米、微水池35口、提灌站2处,整治山坪塘38口、水库3座、河道5600米。二是产业基地建设得到了夯实。种植红心猕猴桃7000亩、金秋沙糖橘2500亩、特色小水果1000亩、果蔬科研示范基地1500亩,新建智能化设施大棚15000平方米;建休闲观光农旅融合园600亩;园区配套建成品种和技术研发中心1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5个、农产品销售电商平台5个、农产品超市5个。三是美丽新村得到了合理布局。新建水池村居民聚居点1个、入户52户,风貌塑造及民居环境整治1382户、庭院建设865户,并配套各项公共设施以及各节点的美化及绿化等。四是农旅融合得到了发展。配套核心村锯山、水池、亮垭村“1+6”服务中心建设;建成2处大门景观以及8处乡村旅游景点的规划、建设及配套;五是农户脱贫奔康得到推动。园区内锯山、水池村共有贫困户186户、616人。其中带动贫困户141户456人参与入园务工及产业发展,贫困户人均实现增收1200元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500元以上。
2.全面落实剑江现代农业园区巩固提升任务
一是完成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土、建渠系、建作业道)扫尾;二是完成灌林村、高堂村、茶坪村等居民聚居点功能配套及环境整治;三是对已栽植的8333亩特色水果(其中黄金梨6100亩、脆李2233亩)进行补苗、除草、修枝、施肥、防病治虫等管理。四是四川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完成10万平方米母猪繁育场建设并投入使用;五是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育农民新型经营主体25家、农村技术明白人1250人
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总编制7名,均属事业编制,其中行政编制1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2018年园区办在职人员共7人,其中行政人员1名,事业人员5名,工勤人员1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38.08万元、支出总计157.8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减少936.66万元、减少1449.7%。支出增加268.33万元,增加4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无项目预算且支2017年度项目结转余额。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61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9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1万元,占10.9%;项目支出526.13万元,占8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4.61万元、支出590.7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6.66万元、下降1449.7%。支出增加268.33万元,下降4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无项目资金且支2017年度项目结转余额。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8.33万元,增长45.4%。主要变动原因是支付2017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万元,占1.1%;医疗卫生支出2.34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1.97万元,占0.3%;.(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0.74,完成预算914.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5(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类)11(款)12(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4.农林水支出213(类)580.19万元,超预算898%。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526.13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91%。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完成预算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85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次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园区引进龙头企业接待金额0.05万元、市农业局调研园区建设0.98万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园区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园区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园区办无公务用车。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农林水支出:2130101指单位的基本支出。14.扶贫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指单位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2130505扶贫生产支出指单位用于扶贫生产发展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指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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