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已经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50万只/年灰雁养殖孵化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50万只/年灰雁养殖孵化基地项目
建设地址:广元市剑阁县鹤龄镇化林村
项目概况:项目已经由剑阁县改革和发改局予以备案:川投资备【2018-510823-03-03-286151】FGQB-0201号,拟建项目占地面积56亩,建设灰雁养殖圈舍20000平方米,雁苗孵化车间550平方米。配套办公区、员工生活区、有机肥生产车间等4000平方米,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年孵化雁苗100万羽,年出栏成年灰雁50万只。 估算总投资约12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雪银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蔺子沣 联系电话:13999697177
地址:剑阁县鹤龄镇剑巷街238号
邮编:628309 邮箱:15615545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①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评价大纲。②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③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种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或编制完成送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随机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调查期间,公众仍可通过上述方式发布意见和建议。
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写清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向您反馈意见和相关信息。我们将真诚地感谢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川雪银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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