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以来,剑阁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28名县级河段长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务实开展巡河调研、解决突出现实问题,示范推动全县各级河段长正确履职、担当尽责,确保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整体推进有力有效,河湖长制制度优势进一步凸显,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突出建章立制,健全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已建立河段长巡河、信息共享等15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县总河段长会议精神,县总河段长办公室出台印发了《剑阁县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等11项工作制度和方案。后期,根据县河长制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30余项专项工作通知。县、乡、村三级累计召开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会议980余场次,县级河段长在河湖长制工作督查中,累计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43份。
突出联控联治,建立与毗邻地区协作推进机制。结合公益诉讼“净水”专项行动,剑阁县与南部县、江油市共同签定《关于加强西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开展西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方案》,开展了西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在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主动对接协调,与毗邻县区签订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同时,逐步施行县内跨境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
突出履职尽责,完善“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机制。围绕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水系目标,全力推进河长巡河督导,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自去年以来,县乡两级开展巡河督导21687人次,扎实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其中县级河段长646人次、乡级河段长21037人次。巡河发现问题5175个,已整改5126个,平均整改率99.05%。及时有效整治了大部分影响河流水环境问题,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