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号建议?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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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彬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做强文化产业成立文化影视传媒集团公司的建议》(第5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剑阁文化积淀十分厚重,蜀道文化、三国文化、民俗文化源远流长,黄裳、赵炳然、李榕等文化名人层出不穷,是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特色文化艺术之乡、中华诗词之乡、花灯之乡,素有 “蜀道明珠”之美誉。

目前,剑阁没有一家文化骨干企业,致使文化产业发展慢,没有发挥好剑阁的资源优势,但去年以来,我们就结合剑阁文化资源优势,在县广播电视台成立了蜀风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在县文化馆成立了蜀星文化传媒公司。去年在完成电影公司改制后,我们又以成立的两个公司为基础,整合原电影公司资源,即将成立剑阁县宽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在向工商等部门审报,办理相关证件,新成立剑阁县宽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集广播影视、创意设计、广告会展、文娱演艺、数字影院等一体的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将成为全县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带动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将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农民增收、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理解和关心,希望你今后一如既往重视和支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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