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邀请参加“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需求论证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7    浏览量:次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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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已经剑阁县财政局纳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为加快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剑阁县国土资源局现作为项目业主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该项目需求论证和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提供项目需求论证和采购代理服务。

一、代理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二)地点: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三)代理内容:一是进行项目需求论证(包括评分办法、投标人资格、商务条件等)、结果公示、异议投诉处理和提供需求论证报告;二是编写项目采购文件(不包括集中目录内项目的采购代理),发布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预审,现场踏勘、答疑,编制、发售采购文件,主持开标、评标,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异议投诉处理,合同签订,档案移交等工作。

(四)项目总投资:约860万元(财政资金,包括工作经费、调查费用和其他费用)

(五)采购代理费分为项目需求论证和采购代理费用(不包括集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代理),均由该项目的中标单位支付。

二、申请人所需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政府采购代理类似业绩证明(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项目需求论证代理方案和采购代理方案(加盖鲜章);

(七)项目需求论证和采购代理的报价单(加盖鲜章);

(八)单位法人证明或委托人证明(加盖鲜章)。

三、评选办法

项目业主自行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综合评定的办法,对代理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代理人。

四、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剑阁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的需求论证代理和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的单位,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9日16时前,请将评选所需提交的资料按要求整理汇编并密封好后现场递交至剑阁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不动产登记股。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1516

地址:剑阁县剑门关大道259号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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