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拟订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培训、管理及人事编制、人员考核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三)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新闻出版产品生产;规划全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类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进行前置审批。
(六)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监管全县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县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制作发行单位、出版物内容和出版物市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八)负责组织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和“送书下乡”活动,协调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和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县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管理;负责报刊社、通讯社驻剑阁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对新闻记者在全县范围内的新闻采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
(十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文物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承担剑阁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全县广播影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协调、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十五)起草全县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政策规定,拟订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推进全县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六)指导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制定全县影视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
(十七)指导全县广播影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八)指导、协调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2251.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51.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190.16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225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8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2015年末结转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农林水支出0万元。
(五)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9.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84.75万元,主要用于本县的文化与广电新闻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7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接待139批次,共计1112人,主要用于接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5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58.79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9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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