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12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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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县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工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维护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8、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或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9、承办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剑阁县妇联2016年重点工作已全面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0万元;帮助妇女创业500人;做好妇儿两纲工作,确保市县目标实现;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妇联是一级行政单位,实行的是行政会计制度。2016年度剑阁县妇联行编5个,事业编2个,工勤编1个,实有工作人员7人, 差1个行编,没有出现超编混岗的现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剑阁县妇联本年收入合计1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万元;

2016年剑阁县妇联本年支出合计1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万元,占64%;项目支出41.5万元,占3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5.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8万元,增长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8万元,增加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8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占7.7%;医疗卫生支出3.79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2.53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901:2016年决算数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9.01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3.7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7 万元,完成预算 9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减少公务用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万元,下降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增长/下降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减少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工作正常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共接待28批次,195人。  

                                    剑阁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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