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概算调整,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2.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制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后扶人口指标申报、审核和移民后扶直发直补资金的兑现落实;
3.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剑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4.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5.拟订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等;负责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督查考核乡镇和县级部门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县级部门开展帮扶及专项计划推进情况;负责省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评估相关工作。
6.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负责精准扶贫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子系统、省“六有”信息平台的信息录入、审核、校正、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脱贫和民生工程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提供、发布、上报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社会保障、健康教育等相关扶贫数据和信息。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8.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9.承担剑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工作思路:按照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标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亭子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要求,扎实做好移民资金调整概算及移民搬迁安置专项验收工作。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扎实推进移民后期扶持。确保扶贫移民工作在2018年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工作目标:一是高质量完成37个贫困村退出、1.6365万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加快完成57个乡镇中心校、卫生院和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持续巩固已退出贫困村、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贫困县摘帽验收。二是高标准通过亭子口库区专项验收,严格落实移民后扶政策,有力推进后扶项目实现,促进库区和谐稳定发展振兴。
工作重点及举措:
一是脱贫攻坚工作。
1.发挥县脱贫办牵头协调作用,指导督促乡镇、县级部门抓好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推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做好贫困对象动态调整;
3.指导行业扶贫部门抓好行业扶贫工作;
4.牵头做好社会扶贫工作;
5.牵头做好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6.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进度、质量督查督导工作;
7.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二是扶贫项目建设管理。
1、30个扶贫专项暨县、乡、村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
2、全县脱贫攻坚(2018-年-----2020年)项目库建设的完善规范工作;
3、脱贫攻坚项目的指导、监督工作;
4、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
5.脱贫攻坚县、乡、村档案资料的指导、培训工作。
三是亭子口库区移民工程。
1、完成亭子口库区移民投资任务5203.86万元;
2、配合做好亭子口工程剑阁库区移民资金概算调整报告的编制工作;
3、加快推进2019年新增移民工程项目的实施;
4、进一步督促已完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5、做好移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做好库岸安全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报送工作。
四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加强年度项目规划;2、加强项目实施管理;3、加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4、严格资金拨付管理;5、按计划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年初在职职工3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6人,工勤控制编2人,临聘人员3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统筹人员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属行政单位,财政一级预算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单位:老区建设促进会、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管理办公室、外资管理中心、县扶贫开发信息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移民后期扶持股、移民规划安置股、扶贫规划股、扶贫指导股、社会扶持股、信访股、人事股、财务稽查与审计股督查考核股、对口帮扶股等相关股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收入预算6978502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850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支出预算6978502元,其中:基本支出4348502元,占62.32%;项目支出2630000元,占37.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78502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04830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已全部支出,无结转资金。
(一)收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8502.0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扶贫移民发展相关工作。
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剑阁县扶贫移民局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农林水支出6153871.00元,主要用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资料费及统筹人员差旅费;老促会工作经费及老区发展史编撰经费;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用、印制费用、职工下乡出差费用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699.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101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092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全面完成年度减贫任务,实现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工作而实施的相关项目。
农林水支出263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老促会工作经费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我局2019年预算当年拨款6978502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11704.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扶贫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6153871.00元,占88.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699.00元,占6.92%;
卫生健康支出181012元,占2.59%;
住房保障支出160920.00元,占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482699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1012元,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514871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机关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物管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等;
4.农林水(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6092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6.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江口新禾村1.2组道路建设资金;
7.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江口新禾村种植业发展资金;
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30000元,主要用于老促会《剑阁县老区发展史》编撰费60000元、老促会工作经费180000元、六有信息系统运行费50000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020000元、网络平台二维码维护费20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48502元,其中:人员经费398859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599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督查、检查扶贫移民工作及乡镇到局办理相关业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扶贫开发局内设机构1个,剑阁县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60000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今年将编撰《剑阁县老区发展史》,所需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扶贫开发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扶贫开发局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扶贫开发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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