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剑阁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1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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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16年度剑阁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2016年度剑阁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贯彻落实好全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办发〔2016〕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33个贫困村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四、统筹范围

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范围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工程等共20项资金。

五、统筹措施

(一)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做好统筹对接。统筹办提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报经县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发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统筹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及时与扶贫部门对接,按照县政府审定的脱贫规划,结合33个贫困村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已经到位的其他项目资金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报统筹办审批。各乡镇及驻村工作队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2.统筹资金投向。统筹资金集中投向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其中主体投向33个脱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农户补助四个方面,并按调整后的项目资金用途确定新的管理部门。基础设施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等建设与维护;产业发展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适度发展规模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服务业;公共服务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村级阵地建设、卫生室、文化室、农村环境整治等农村公共服务;农户补助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农村危旧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等补助。

3.组织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加强扶贫项目储备,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二)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

1.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2.实行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优先安排资金到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贫困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对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贫困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贫困户真正受益。

4.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壮大精准扶贫发展基金、结合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壮大农业担保基金、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建立风险补偿金、推行特色农业保险。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场镇供排水等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优先安排农村贫困人员参与农村防疫防害、公共设施维护、道路维护保养、垃圾运输等公益性事项。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三)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四)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

(五)加强监管。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附件:2016年度剑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情况统计表

 


剑府办函【2016】74号附件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情况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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