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乡镇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9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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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乡镇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的公告》要求,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方式

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即报考岗位编码为2018501、2018503、2018504、2018505、2018506、2018508、2018510、2018512、2018513、2018516、2018517的考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生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9年1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务工作由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9年1月21日前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

5、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9年1月23日前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闱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闱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二、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时间

2019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领取地点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办公室)。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前往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生资格。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有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特别提示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他相关单位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参加笔试岗位的考生,未交加分资料的,请于领取准考证当天(2019年1月11日)按公告规定带上加分资料申请加分。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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