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财社〔2019〕89号)文件规定,下列单位申请 广元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补贴,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 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
申请单位名称 | 申请补贴项目 | 简要申请事由 | 审核意见 | 拟补贴金额 | 补贴期限 |
四川广运集团剑阁有限公司 | 广元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按167人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计算确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 | 同意给予返还 | 1322640元 | 2019年度 |
中央储备粮广元直属库有限公司剑阁分公司 | 广元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按26人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计算确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 | 同意给予返还 | 205920元 | 2019年度 |
四川劳务民望有限公司 | 广元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按11人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计算确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 | 同意给予返还 | 87120元 | 2019年度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县人社局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请与县人社局联系,投诉举报电话:0839-6601630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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