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源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固本强基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根本转变。一是强化思想意识引领,我们以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年为载体,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深刻内涵。创新学习方法,构建学习载体,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等多样的学习方式使十九大精神在全体乡干部群众入脑入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深入村社宣读宣讲十九大及习近平来川讲话精神,让群众学习领会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讨会,鼓励干部群众发表学习感言,对优秀学习者给予精神物质奖励,带动全乡形成学习讨论的社会氛围,成功构建学习型社会。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任务清单,量化考核到人到事,做到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抓、班子成员协作抓、支部书记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强化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干部考核管理上、机关内务管理上、村级财务管理上从严要求,把规矩树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切实扭转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激情不高的不良风气。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锁住权力之欲。开展多种活动,运用多样形式,在全体乡干部心中形成严守底线的思维,以无形之手,继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构建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将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制定下发了张王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和《纪委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车辆使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规范窗口服务单位工作流程,严禁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严格考勤制度,对上班期间迟到、早退、打麻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购物等,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三是严抓各类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处理,建立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台账;四是加大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使用、农村低保、五保整改清理、惠农资金 “一卡通”专项治理。2018年共清理上缴农村低保、五保等资金10891元,生态效益林等资金13420元;五是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防微杜渐。通报违反工作纪律、“四风”问题典型案例2例;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9次,使干部受到灵魂洗礼;结合“依法治乡”开展会前“说纪讲法”活动,组织全乡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的力度。
2、对标补短群力群策,脱贫攻坚再战再胜。全面完成2018年103户283人脱贫和两贫困村顺利脱贫(苍山村和穿井村)摘帽工作,顺利通过市县考核验收。一是乡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11个分线指挥部,所有乡村、部门干部打桩定位、分线包片、统筹推进;二是建立领导包村联系制度,班子成员任驻村组长,书记乡长各驻一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2名驻村干部;选派精兵强将,确保贫困村六个一、非贫村“三个一”帮扶力量到位、责任到位;整合干部力量,将市体育局、县水务局和全乡部门三十多名干部结对帮扶到户,保证每一个贫困对象均有干部帮扶,确保脱贫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形成了领导联村、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的帮扶工作机制。三是推行贫困村联席现场会议工作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现场办公及时解决贫困村产业、项目、民居等面临的具体矛盾与困难。四是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脱贫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充分利用广播、坝坝会、农民夜校、标语等载体,实现所有农户对中央、省、市、县扶贫精神和惠民政策宣传全覆盖,营造知晓政策、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五是加大就业培训,助农增收添措施。充分发挥农民夜校的职能,所有贫困人口一月参加一次农业技术培训,实现人人懂技术、户户有明白人;开展了500人次的贫困户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力度,累计提供6个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转移就业贫困人口203人,其中为182人提供了就业政策咨询,帮助他们提早就业,为贫困户提供了就业机会。六是教育扶贫措施落实。七是健康扶贫措施落实。加强对于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家庭给予医疗救助,并覆盖全乡443户1440人贫困人口政府资助兜底购买人均220元/年的医保,并办理健康扶贫联系卡,使所有贫困户实现县内住院治疗自出费用不超过10%支付,县外治疗报保率提高5%的优惠政策。八是小额信贷扶贫措施落实。我乡累计发放274户贫困户贷款用于发展生产,共计贷款金额726万元,目前已归还410万元。九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首先贫困村各自建立合作社完成产业任务,大柏村建立“大柏树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藤椒种植550亩、苍山村成立“张王乡山江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藤椒种植1100亩、穿井村成立“顺天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藤椒种植350亩。其次,非贫困村紫荆村集体产业葛根在2018年已实现分红,并向全体村民分红兑现。
3、抢抓机遇整合项目,基础设施再上台阶。抢抓脱贫政策机遇,进一步完善农村、农业基础建设。2018年投入58.52万元完成穿井、苍山2个村3口山坪塘整治;投入114万元实施穿井、苍山、陵江3个村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高标准完成穿井、苍山入户路建设和陵江村村委会改造建设;利用易地搬迁基础配套资金1136万元,完成苍山、号角、嘉陵、金黄、紫荆5村贫困户及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新建村组硬化道路32公里。坚持民居至上,提升村容村貌。按照“建、改、保、拆、美、配”方针,因户施策,量身制作民居改造方案。2018年我乡完成CD级危房改造35户,易地扶贫搬迁136户372人。
4、长短结合调整结构,特色产业初见成效。优化产业结构,农村增收产业亮点纷呈,首先全乡三大支柱产业初见成效。一是烤烟产业发展再稳固。全乡11户烟农种植烟叶500亩,烟叶种植七个村(金黄、金光、长石、嘉陵、大柏、紫荆、号角),全乡共计交售商品烟1195.66担,实现产值137.24万元,加上各种补贴烟农户均纯收入达1.2万元。二是畜禽产业发展再提升。实现生猪出栏近0.81万头、剑门土鸡出栏0.64万只。三是发展藤椒产业2000亩,建百亩以上藤椒产业园3个。以此不仅为全乡群众增收奠定基础,还全面推动周边乡镇农业示范带的建设。
5、回顾以往着眼移民,切实坚固移民奠定基础。全乡共涉及移民村6个,移民村完成移民后扶产业并建立产业园,嘉陵村完成移民后扶产业1200亩的桃树栽种,完成鱼池8口占地面积约40亩,计划投放鱼苗需3.2万元,预计2019年投入使用;陵江村完成移民后扶产业160亩桃树;号角村完成核桃产业300亩。各移民村在产业园的基础上,部分农户也有独自产业收入,真正实现农民增收的情况。以此不仅为全乡群众增收奠定基础,还全面推动周边乡乡农业示范带的建设。
6、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集镇拓展奠定基础。完成居民小区污水综合整治,关闭场镇垃圾填埋场,实行垃圾每日清运到下寺集中处理,对集镇城乡环境、垃圾填埋场、泄洪管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切实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及环保督察工作任务。着力推进城乡旧房改造,增设部分环卫设施,及时维修维护场镇路灯。
7、切实关注民生保障,努力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把民生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社会事业也得到全面推进发展,真正让群众共享到改革发展成果。
8、标本兼治依法依规,扫黑除恶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每村落实1名安监员,开展12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实七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法治乡乡创建任务,大力开展乡综治中心、信访室、司法所、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落实信访包案责任制,调处矛盾纠纷17起;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扎实开展严打专项整治,摸排侦查涉黑恶线索1起,稳控信访重点人员4人,取得显著成效。坚持会前学法工作制度,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双提双破”行动,推行“马上办”服务,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民主评议,作风效能显著加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老促会、关心下一代、金融、保险、供销等社会事业均得到提升发展。
张王乡人民政府设有“一办三中心”,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引导中心、综治工作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2018年度收、支总计507.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8万元,增加率为3%。主要变动原因2017年末新招考事业干部1人,2018年6月新增退伍军人1人。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0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4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0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74万元,占比86.86%,项目支出66.7万元,占比13.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各计507.4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8万元,增加3%。主要变动原因2017年末新招考事业干部1人,2018年6月新增退伍军人1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8万元,增加3%。主要变动原因2017年末新招考事业干部1人,2018年6月新增退伍军人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07.44万元,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0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21万元,占29.60%;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66万元,占4.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1万元,占5.6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78万元,占3.89%;城乡社区支出9.65万元,占1.90%;农林水利支出266.83万元,占52.58%;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占1.51%。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7年增加14.48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2017年末新招考事业干部1人,2018年6月新增退伍军人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 2010104人大会议2018年决算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2018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39.7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7.51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0.2万元;2011102纪检监察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9群众文化2018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0199其他文化支出2018年决算数0.6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22.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4.43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2018年决算数为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01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7.19万元,完成率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018年决算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10.07万元,完成率为100%。
5.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6.65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314防汛2018年决算数据为5万元,完成100%;2130505生产发展2018年决算数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0.3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22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02万元、津贴补贴73.68万元、伙食补助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6万元、住房公积金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125.2万元。
公用经费12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94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3.18万元、差旅费7.6万元、培训费0.67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福利费1.06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3.4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890人,共计支出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接待、金额3.4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97 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清洁”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1个以上的,选取1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1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城乡清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集镇环境的整洁性。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征地费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专项资金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集镇环境的整洁性。
3.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张王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110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教育: 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0701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20704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剑阁县张王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张王乡人民政府设有“一办三中心”,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引导中心、综治工作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源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张王乡人民政府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张王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5074400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4400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张王乡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507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07400元,占87%;项目支出667000元,占1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张王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0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4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0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74万元,占87%;项目支出66.7万元,占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本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的加强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征地费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管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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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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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 分) |
相关性(5 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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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 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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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 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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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 分) |
测算依据(5 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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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 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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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 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 分)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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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 分)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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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 分) |
执行中期评估(2 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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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 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 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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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 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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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 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 分)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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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 分)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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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 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 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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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 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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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 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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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 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 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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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 分) |
预算公开(2 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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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 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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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 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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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 分) |
绩效评价开展(2 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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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 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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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 (45 分) |
履职成效(20 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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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 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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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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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 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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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 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 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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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 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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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 分) |
4 分 |
2018年城乡社区环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清洁”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1个以上的,选取1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1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97 分。
(二)绩效分析
1.城乡清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集镇环境的整洁性。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2.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征地费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专项资金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3.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管理。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2.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3.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4.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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