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北庙乡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脱贫资金和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 11 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规定,对北庙乡2015-2016年度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5年-2016年北庙乡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庙乡精准识别贫困村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503户、1490人;截至2015年底,有贫困村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503户、1481人。截至2016年底,有贫困村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501户、1480人;计划2019年实现全乡脱贫。
2015-2016年,北庙乡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村道路建设等扶贫项目12个,涉及财政资金1434.11万元。
此次审计抽查扶贫资金1327.11万元(占使用扶贫资金的92.5%),涉及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12个扶贫项目(占实施项目总数的100%)、8个村,入户调查农户17户。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产业扶持基金出借率低,资金效益发挥不佳。
2016年10月12日北庙乡政府收到县财政局转入钟岭村2016年产业扶持基金20万元。2016年11月22日北庙乡政府将产业扶持基金20万元转入金钟岭村村民委员会。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钟岭村村民委员会未发放产业扶持基金。
(二)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及效益方面的问题
1、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1)扶贫项目未编制预算及进行财政评审,合同金额175.8万元。
2016年北庙乡明兴村村民委员会实施的村组道路硬化1.32公里、明兴村2016年入户路项目工程、幸福美丽新村项目均未编制工程预算,未进行财政评审,合同金额175.8万元。其中:村组道路硬化1.32公里41万元,明兴村2016年入户路项目工程72.8万元,幸福美丽新村项目62万元。
(2)未按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9万元。
审计核实, 北庙乡民居改造项目(一、二、三标段)在选取施工队伍时,未按比选公告要求收取比选保证金9万元(每个标段3万元),未编制预算及进行财政评审,概算总额145万元,其中:一标段48万元、二标段49万元、三标段48万元,三个标段合同均约定价款以中介机构审计为准,工程均已完工,建施双方自办结算总额 185.38万元,其中:一标段55.02万元、二标段67.06万元、三标段63.30万元,三个标段结算审计尚在进行中。
2、扶贫项目未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房补助资金未严格按“30%、30%、20%、20%”比例拨付。通过查看北庙乡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补助资金台账,有30户第一次拨付比例均超出30%,最高比例达74%,涉及金额62.14万元。
三、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扶贫资金发放的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比例支付到户资金。
(二)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
(三)严格按进度支付项目工程款,按规定收集归档资料。
(四)加大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做到借款流程公开透明。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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