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 (第6号)

发布日期:2020-01-31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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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最近14日内到过湖北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村(社区)或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故意隐匿不报的,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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