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审办〔2013〕76号)要求,为建立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春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显明 县审计局局长
王晓明 县住建局局长
黄明春 县发改局副局长
何咏梅 县民政局副局长
何晓明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杨永乾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杨 宇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赵 彤 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由审计局局长王显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副局长何晓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结束后,该机构自行撤销。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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