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森林公安局,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退休人员2人,临聘辅警12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二)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三)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四)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建设,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五)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七)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等保障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0.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7万元减少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1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2万元,公用支出28.3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示报表.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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