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接待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来宾接待的方案、措施和办法。
2、承担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领导及其团组;来我县检查、交流和考察工作或因事途径的副市(厅)级领导及其团组;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及重要商务工作者的接待工作。
3、接受上级接待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各县(区)接待联系、工作沟通。
4、负责提出县领导参加接待活动的接待方案,组织落实具体接待事宜。
5、参与中央和省级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在本县召开的有关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6、在接待中收集各种信息,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协助部门做好对外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工作。
7、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介绍剑门关以及剑阁特色——豆腐
8、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外联活动的协调工作,参与县级领导重要外联活动的前站及随行服务工作。
9、抓好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情况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10、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脱贫奔康的关键之年,我办将认真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接待办的关心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好接待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接待规程。健全完善已有的接待工作制度,建立重要客人个人档案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细化环节,使接待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进一步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加强接待干部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实现传统思维向现代思维的转变,事务型接待向政务型接待转变。三是进一步提高精细化服务。将继续在“细”字上下功夫,不断努力打造具有剑阁地方特色的接待服务品牌。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公务接待工作需要,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在狠抓自身建设的同时,全力做好公务接待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作出新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接待办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接待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396207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9620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207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962076元,其中:基本支出3957076元,占99.88%;项目支出5000元,占0.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2076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207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82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55元、卫生健康支出17458元、农林水支出5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477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2076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7020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8286元占9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55元占1.17%;卫生健康支出17458元占0.44%;农林水支出5000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14777元占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为3578286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小伙食补助。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4655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745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477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57076元,其中:
人员经费4141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54294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6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80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减少95000元。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预算60000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接待办20000.00元以上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单位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接待办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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