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科协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9-02-13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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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科协职能简介。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3、.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4、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6、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担县政府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承办县委或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科协2018年重点工作。

1、举办了科普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2、举办了反邪教文艺汇演6场次;

3、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日常科普宣传活动12次;

4、开展了脱贫攻坚科技培训30场次,培训3000人次;

5、发展科普员300余人,举办科普信息员培训;

6、建立企业科协3家,创建科普示范社区1个、科普示范基地一个;

7、完善农耕科普馆设施设备,保障农耕科普馆日常运行。

9、承办了省反邪教培训班。

10、老科协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11、剑阁县防邪协会开展防邪反邪宣传。

12、建市级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科协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设剑阁县反邪教协会、剑阁县老科协(未独立单独预算),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年初实有在编人数7人,正常退休1人,调入1人,年末实有在编7人,退休人员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科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3.1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44万元,减少43.33%,主要是五指园区农耕科普馆项目实施已完成,支出减少122.44万元,比上年减少43.33%。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3.11万元,与2017年285.5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44万元,减少43.33%,主要是五指园区农耕科普馆项目实施已完成,支出减少122.44万元,比上年减少43.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度执行支出合计16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1万元,占49.11%;项目支出83万元,占50.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1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44万元,减少43.33%,主要是五指园区农耕科普馆项目实施已完成,支出减少122.44万元,比上年减少43.33%。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143.78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4.7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占4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科协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1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44万元,减少43.33%,主要是五指园区农耕科普馆项目实施已完成,支出减少122.44万元,比上年减少43.3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143.78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4.7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占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学技术普及(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0.11万元,主要用于:科协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科普(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83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科普示范基地社区建设、科普员等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8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72万元,主要用于:科协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80.11支出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其他特种车科普大篷车2.9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一样。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科协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科协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科协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支出:“三八节”、“女儿节”活动经费,“两纲”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科协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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