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19    浏览量:1895次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4、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5、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6、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县政法部门信访工作。

   7、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管理镇、街道综治副职,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9、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31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75万元,占100%。

2016年312.75本年支出合计3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4万元,占88.5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2.7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95万元,下降22.3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46万元,下降34.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84万元,占88.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万元,占10.18%;医疗卫生支出8.2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40201:2016年决算数为27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21.78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23万元,下降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少0.23万元,下降4%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7万元,占53.7%。具体情况如下:主要用于接待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公务活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538人,共计支出5.37万元,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1万元,比2015年减少25.04万元,下降33.0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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