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3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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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5〕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按照省、市要求,经县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分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

本次培训由各乡镇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各村(社区)主任、各地质灾害预案点现场监测人员、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全体人员参加。

二、培训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开封片区。培训地点:开封电影院;培训时间为5月4日9:00—12:00时,参训人员:演圣、元山、柘坝、王河、公店、迎水、高池、义兴、凉山、垂泉、毛坝、柳沟、东宝、秀钟、武连、马灯、正兴、国光、碗泉、开封等20个乡镇及元山、王河、高池、柳沟、东宝、武连、开封等7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

(二)白龙片区。培训地点:白龙电影院;培训时间:为5月5日9:00—12:00时;参训人员:长岭、金仙、涂山、吼狮、香沉、圈龙、公兴、锦屏、羊岭、杨村、樵店、鹤龄、江石、龙源、禾丰、柏垭、木马、店子、广坪、碑垭、摇铃、白龙等22个乡镇及金仙、公兴、杨村、鹤龄、木马、龙源、白龙等7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

(三)下寺片区。培训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培训时间为5月6日9:00—12:00时,参训人员:江口、高观、西庙、盐店、姚家、北庙、城北、田家、闻溪、普安、汉阳、张王、剑门、上寺、下寺15个乡镇及盐店、江口、城北、普安、剑门、下寺等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

三、其它事项

(一)会议由县国土资源局承办,请提前邀请省地质专家,做好会务服务,搞好后勤保障。

(二)各乡镇组织参会人员准时到会,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三)会议分配所在乡镇协助做好会场准备等工作,确保途中平安。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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