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公兴城镇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兴镇的集中供水饮水工程是在“5.12”地震后,通过灾后重建资金建设的供水工程,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灾后重建资金受限等原因,只对取水泵站、管道,供水站内的净水构筑物、净水设备和供水管道水等进行了灾后重建,灾后重建不含水源工程,取水点选在了炭口河(公兴镇凤凰石河堰)。近几年,由于城镇建设的发展,水源地上游禾丰乡、白龙镇、碑垭乡场镇及沿途养殖场的生产生活及工业污水都直接排入了炭口河内,对下游饮用水水源造成了污染。
为了彻底解决公兴集镇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问题, 一是在我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报告中,规划依托龙水泵站从亭子口水库引水新建白龙供水厂(或新建鹤龄供水厂),重点解决鹤龄、白龙、公兴三个片区场镇及沿途村组供水水质不优,水量不足的问题;二是我局会同县住建局编制规划了剑阁县乡镇“十三五”污水发展规划,通过扩建白龙污水处理站,新建禾丰、碑垭污水处理站解决场镇污水直排问题;三是我局将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农业、环保等部门解决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感谢你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务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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