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一鑫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普安城市管理的建设,使“一城两翼”快速腾飞》(第7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普安镇作为我县的老县城,人口众多,经济繁荣,城市发展及管理工作至关重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安镇的发展建设,按照县上工作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向上汇报争取。经过多方努力,普安镇被成功列入全省“百镇试点行动”镇之一,目前,已争取到位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镇区道路及地下管网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清运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兼顾镇区园林绿化、公共厕所等公用设施建设。此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普安镇,从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展缓慢。为更好地使用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建议普安镇严格按照规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改变普安镇目前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各类遗留问题和矛盾,让老县城焕发出新的活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剑阁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