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行使共青团剑阁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5.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来工作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国才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地域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7.参与制定全县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共青团剑阁县委按照新形势下党对群团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各项职能,引领各界青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谋划和推进我县共青团深化改革及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加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心打造活动品牌,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素质提升、提高文明素养等主题,打造了“法治护航·青春飞扬”、“情暖童心·放飞希望”航模科技公益夏令营、“弘扬雷锋精神·共建文明景区”、“小服务连着大温暖”春运志愿服务等品牌活动;二是坚持围绕中心,以深度融合促发展的思路,展现青春风采。组建由金融、教育、卫生等系统团组织组建10支青春扶贫志愿服务队,对贫困乡镇团委进行结对帮扶,助推脱贫攻坚。举办青年创业技能培训班、电商创业培训班等5期,全年培训农村青年电商明白人300人,培养了一批创业达人。举办剑阁县首届“百名返乡大学生看家乡新变化”活动,邀请到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剑阁籍优秀人才近100名参与;三是坚持服务青年,以问题导向和需求引领的思路,找准凝聚青年的兴奋点。积极推动“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我县61名团干已建立联系 6100名团员青年。利用“逐梦计划”,在本县相关行业系统累计募集实习岗位380个,为200名大学生提供了实习锻炼机会。积极争取“我要上大学”助学项目,给12名贫困学生争取了助学金6元;四是坚持夯实基础 ,以从严从实的思路,强化自身建设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坚持建团、团建、服务“三位一体”,在中学、中职学校中加强基层团务工作培训和指导,规范团员发展管理和团的正常制度,在机关单位着力解决团组织空白、涣散等问题,在青年社会组织中培育打造示范典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百花齐放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部门概况
团县委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团县委本年收入合计9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0.55万元,增长0.5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17年团县委本年支出合计9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9万元,占70.7%;项目支出28万元,占2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0.55万元,增长0.5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69万元,支出总计95.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0.55万元,增长0.58 %;支出总计增加0.55万元,增长0.5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55万元,增长0.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6万元,占85.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万元,占8.78%;医疗卫生支出3.09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占2.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2901:支出决算数为53.66万元,完成预算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控制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12999:支出决算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支出决算数为8.40万元,完成预算1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新进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不在当年调整预算内。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支出决算数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3.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新进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不在当年调整预算内。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2.54元,完成预算10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新进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不在当年调整预算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7万元、津贴补贴14.20万元、奖金1.12万元、绩效工资8.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1万元、住房公积金2.54万元。
公用经费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9万元、印刷费0.07万元、物业管理费0.77万元、差旅费2.40万元、会议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工会经费0.16万元、福利费0.4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5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接待任务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团县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万元,比2016年减少1.41万元,下降15.02%。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办公费、差旅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团县委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团县委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
合理性(5分)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
目标管理(5分)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
决算公开(2分)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
人才培养(5分)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
(10)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
完成时效 |
5 |
|
||
完成成本 |
5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29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