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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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5〕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有效。根据《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人影安全工作的认识

我县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极易发生局部地区灾害性天气,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农作物增收的重要气象保障,对促进全县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提高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人影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切实加强人影作业安全管理

要严格弹药、装备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弹药装备误用、丢失、被盗等事故发生。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锈蚀等工作,定期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并做好记录。人影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清点结余弹药并送交专用弹药库,按规定对高炮进行保养、封存。

三、不断提升作业队伍建设

    气象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动态监测能力,最大限度把握作业时机,保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及时、安全,切实提高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率。同时,加强作业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各类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指挥、管理、信息上报、效益评估等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安全

县气象局和高炮所在乡镇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业务管理,保证作业效果,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加强对高炮和弹药安全进行督查,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对作业人员进行查岗,确保炮点作业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正常开展,取得实效真正为农业生产防灾增收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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