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广环委〔2018〕10号)要求,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剑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08181751@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广元市剑阁县农业局畜牧业股(邮编:628317)。
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贾用培 0839-6601542
附件:《剑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剑阁县农业局
2018年9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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