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8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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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场镇环境卫生,给全镇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集镇环境秩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我镇垃圾清运处置购买社会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清运范围

原吼狮场镇、原圈龙场镇、原公兴场镇、境内剑南路沿线垃圾房、公吼路沿线垃圾房。

二、清运地点

原吼狮境内、原圈龙境内垃圾可清运至普安垃圾场处理,原公兴境内垃圾清运至广元垃圾场处理。

三、购买价格

不超过30万元。含车辆燃油、车辆驾驶、车辆维修维护、机械使用、机械维修维护、垃圾装车、保险等垃圾清运相关一切事宜。

四、资金支付

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4月底前支付15万元,10月底前再支付15万元,每被县级以上督察检查通报或发现问题一次扣1000,第二次扣2000元,三次及以上每次扣3000元。

五、其他服务

公兴镇政府提供环卫工人公益性岗位20个、垃圾压缩车(含压缩箱)1辆,环卫工人公益性岗位主要负责原公兴集镇、原吼狮集镇、原圈龙集镇的垃圾环卫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按当年公益性岗位要求配备人员,并负责人员管理、工资发放、保险、保障等相关事宜,公益性岗位工资按上级要求实行报账制,由服务提供方先行垫付资金,并按要求及时报账,如因服务提供方准备的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及时报账,相关损失由服务提供方自行承担。如服务提供方不在提供清运服务,应及时交还公兴镇政府所提供的车辆和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六、清运要求

服务提供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开展垃圾清运服务,车辆、机械、人员(含环卫工人)相关安全由服务提供方负责。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七、建议

一是建议将原吼狮片区、原圈龙片区垃圾清运至公兴镇,再统一由垃圾压缩车转运至广元处理,降低燃油成本。

二是建议将原公兴镇集镇划分为5个区域,每个区域配备2名环卫工人,每2个环卫工人1辆电动环卫车,直接将场镇垃圾清运至垃圾压缩车,降低装卸成本,提高清运效率,电动环卫车售价约5000元左右。

三是垃圾压缩车无法压缩较硬、较大物体,如钢筋、混凝土块等,坚硬物体压缩极易损坏压缩箱,建议专人负责垃圾压缩车装车时的监督筛选,降低维修成本。

具体以服务提供方实际工作为准。

有意者请与公兴镇党政办公室联系洽谈。

联系人:杨定兴

联系电话:18284048524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18时

注:该公告在公兴镇公示五天后,无有意向者联系,故延长公告时间。

 

 

                      公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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