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剑阁县农旅特色产品电商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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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拟在剑门关核心景区(南门或北门)建设剑阁县农旅特色产品电商体验中心一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商贸企业或个人可申请竞争性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实施剑阁县农旅特色产品电商体验中心项目的承办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在县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营业两年及以上的商贸企业(个体)。

3.有执行力较强的人才队伍。

4.有电商销售渠道和业绩。

5.有较强市场统筹和投融资能力。

6.有良好的信用,企业(个体)及其主要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时间:申报主体于2019年8月4日17时前(报名截止时间)到剑阁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7楼)市场运行股申报。申报时须向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纳税记录、征信记录佐证资料(交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2.初审阶段:县商贸合作事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进入第二阶段。

3.现场踏勘:县商贸合作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踏勘申报主体提供的经营场所。现场踏勘合格进入第三阶段。

4.保证金:现场踏勘合格单位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2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单位进入综合评审。

5.综合评审阶段: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参加竞争性立项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出的最优主体为电商体验中心实施单位备选单位进入公示名单。

6.公示阶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自然天)。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

三、评审办法

1.评审团组成:由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商合局、市场监管局、文旅体局、供销联社5部门专业人员各1人组成。

2.评审程序:

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介绍初审和缴纳保证金情况。

参加竞选的单位负责人现场演讲,介绍基本情况及如何实施项目的打算。

评审团成员根据演讲和资料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④现场唱分、现场公布评审结果(以评审团成员所打分数加权平均分最高者胜出)。

3.评审监督:评审会由县财政局、县监委相关人员现场监督。

四、联系方式

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7楼。联系人: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市场运行股股长王莉萍 电话:15883917972。

剑阁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

2019年7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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