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属于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人,实际在职人员6人。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合作医疗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和农民在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审核、报销等日常业务工作;三是配合搞好乡镇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四是配合县财政部门组织筹集、管理好合作医疗基金;五是负责协调医疗运行中发生的争议,为合作医疗的参加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六是开展调查研究,协助解决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医保制度整合
2017年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领导和关怀下,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推进有力、进展有序。到目前:已完成了主要工作事项,实现了新旧制度的有序转换,保证了新的办法平稳实施,保障了新的制度在我县得以贯彻执行,整合过程中未出现大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正常支付,医院正常运转,制度平稳过渡,办法有序实施。
2.基金收入情况
2017年城乡居民全年基金总收入63303.05万元,全县城乡居民580459人参合,参合率为98.78%,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9611.38万,其中(个人缴费13963.39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07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98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908.09万元,其他缴费680.90万元);利息收入185.67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405.99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2017年城乡居民总基金支出62521.97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39407.9万元;基本医疗待遇支出23113.92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9850.59万元,门诊大病支出3249.05万元,门诊统筹14.28万元);其他支出0.15万元。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新农合本年收入合计312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7.01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1.44万元,占0.05%。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78.61万元,增长6.0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2017年新农合本年支出合计312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1万元,占3.22%;项目支出3027.74万元,占96.78%。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78.61万元,增长6.0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27.01万元、支出总计3128.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增加177.17万元、增长6.00%。总支出增加178.61万元,增长6.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17万元,增长6.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7.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6万元,占0.46%;医疗卫生支出3109.48万元,占99.44%;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占0.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02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7.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52万元、津贴补贴0.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5万元绩效工资20.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6万元、住房公积金3.27万元。
公用经费3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4万元、印刷费12.5万元、手续费0.33万元、差旅费5.05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租赁费4.54万元、会议费1.32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劳务费1.27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福利费3.09元、其他交通费0.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0.19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用于新农合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卫计委检查0.09万元,接待审记栓查0.04万元,接待会议培训0.1万元,接待合管员0.08万元,2017年市人社交交叉检查生活费0.49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生活费0.76万元个体诊所培训生活费0.14市人社检查接待费0.1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新农合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1万元,比2016年减少19.66万元,下降34.5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新农合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农合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自行组织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等管理方面资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应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法定住房福利支出和补充住房福利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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