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8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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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核定政法专项编制91个,在职人员实有数116人,其中聘用人员40人;退休人员37人。固定资产总额2624.50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
  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七、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八、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22.7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24.79万元减少7.70%;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22.7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24.79万元减少7.70%。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06.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4.03万元,公用支出162.7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虽然在司法改革过渡近几年我院接待活动的批次、人数逐年增加,但是在我院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有效地控制了我院接待费总额,使其近几年趋于稳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7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数量虽逐年上升,但是我院改良了许多工作方式,如院机关的一系列送达工作改由院机关立案庭统一送达,有效的控制了我院公务车燃油量大大幅增加。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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