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行权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根据广府办发〔2015〕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剑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各乡镇、县级各行权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审核公布、上网运行和电子监督等工作,消除行政职权网上运行的空白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二、明确职能,落实责任
(一)县政府办。负责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牵头工作;负责行权平台、监察平台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建设、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行权平台日常督查、回访监督等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各行权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二)县监察局。负责对全县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执纪监察和行权监察平台数据监督,督促处理预警报警事项,定期汇总上报情况;负责“96960”行政效能投诉举报电话的受理、处置工作;负责指导行权监察平台监察点、风险点指标的设置和审核工作;督促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行政效能视频巡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定期开展视频和行政审批办件抽查,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执纪问责;督促指导各行权单位纪检监察室开展相关工作。
(三)县法制办。负责行权平台执法案件合法性、适当性以及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涉嫌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依法规范,定期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建议;负责牵头行政权力规范清理、动态调整、内部流程图审核等工作。
(四)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县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数据监察、抽件督查和视频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定期将巡查情况汇总上报;负责对数据监察、抽件督查和视频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县监察局问责处理。
(五)县级各行权部门。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全面建立行权事项运行工作台账,及时整改预警报警事项,并定期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监察局;负责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行政权力清理规范等工作涉及本单位增加或减少行政权力事项的及时补录、废止,工作人员调整后的账号管理、权限设置和操作培训等工作。各行权部门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所在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并及时上报县监察局。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各行权部门要依据《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见附件1)和以上贯彻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切实可行措施办法,确保责任落实、任务明确。
(二)各行权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预警报警事项的督促、整改和处理工作,在每月底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前,将本部门当月行政权力运行预警报警事项督促整改和处理情况(见附表2)报县纪委执法效能监察室,联系人:李翔,联系电话:6602955,邮箱地址:158748862@qq.com。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县效能办将对上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各行权部门每季度第1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联系人:左禄琼、刘奕麟,联系电话:6600911。县政府办每季度通报有关情况。
(四)各行权部门于4月30日前,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联系信息表(见附件4)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联系人:左禄琼、刘奕麟,联系电话:6600911。
(五)各行权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1.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
2.行政权力运行预警报警事项督促整改和处理情况
3.剑阁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季报表
4.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联系信息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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