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属参公事业单位。总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其他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由县政府领导同志联系。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改造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管理。
(六)对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或意见,做好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62.6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48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57万元增长22.5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62.68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57万元增长22.5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0.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15万元,公用支出26.48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572.0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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