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 以剑发改发〔201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 ,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 2.2 建设地点: 元山镇、白龙镇 2.3 项目规模:该项目(白龙、元山、鹤龄道班房)均属于框架结构三楼一底,总建筑面积5140平方米,配套及管理用房面积4200平方米。 2.4项目总投资: 3820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2.6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688.345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须进入 “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 资格暂定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招标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请自发出招标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 4月13 日09时30分止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4 月13日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青剑路11号 邮 编: 6283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王先生 电 话: 移动电话:13981233782 13541963530 传 真:
2018 年 4 月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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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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