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剑坪村(普安镇垃圾填埋场内)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占地面积2441m2,修建包括医废集中处置车间厂房1栋,办公综合用房1栋,污水处理设施、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医疗废物处理能力3t/d,采用微波消毒集中处理技术。
二、公示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二)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三、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一)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附件1的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二)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附件2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剑阁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剑坪村一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24960870
电子邮箱:bigyang147@163.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1幢13-11号
联系人:明女士
联系人电话:13980456673
电子邮箱:1820021317 @qq.com
附件:1.剑阁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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