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巩固提升。对已退出的76个村和5.99万人口,抓好退出贫困村、脱贫户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构建完善造血功能、改善改良输血机制、建立健全失血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脱贫奔康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梳理完善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政策措施,做到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保持脱贫政策延续性。(2)对照标准。对2018年67个贫困村退出和2.345万贫困人口脱贫,着力“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对标补短,严格脱贫对象认定、退出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预警监测阻击机制,完善保险、救助等风险防范机制,减少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确保退出贫困户稳定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3)提前启动。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要抓手,对2019年县摘帽乡镇“三有”达标建设“三个阶段性任务”,立足早抓早启动,确保实现2020年按现行标准脱贫奔康的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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