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厂界外5公里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期: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剑阁荣山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正兴乡孔龙村三组
联系人:蒋绍荣
联系电话:18281528587
邮编:628369
剑阁荣山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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