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机械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报表

发布日期:2016-08-25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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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剑阁县农业机械局是对全县农业机械进行行业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按照市场需求指导、调控农机化发展;为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系统化服务和管理;发展农村经济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发展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适合我县的农机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农村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的机械化服务;

3、实施全县机电提灌设施的发展规划;

4、建立健全农机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农机化社会化服务;

5、负责全县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

6、负责农机科研、推广工作的宏观指导;

7、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实行行业管理。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属一级决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5年末,全县农机系统实有管理机构1个,实有人员3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由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3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43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8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439.5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万元,农林水支出4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年末结转18.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农机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401.4万元,其中:30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农机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118.2万元主要用农机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8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接待35批次,共计360人,主要用于接待目标工作任务和农机事业发展业务工作的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2辆,其中: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4万元,用于保证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5.5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农业机械局

2016年8月24日

 


剑阁县农机局2015年决算“三公经费”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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