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第28号)

发布日期:2020-03-17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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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即日起安全有序恢复(开放)以下业态。

一、茶楼(茶馆、茶室、茶坊)大厅实行隔桌隔座,雅(包)间保持开窗通风,密闭无窗的雅(包)间暂不开放营业。

二、影剧院实行隔排隔座,保持室内良好通风。

三、体育健身场所(健身房、瑜伽馆)实行预约服务,同一时段客流量不超过最大客容量的二分之一,对器械和设施设备实行一客一消毒。暂不开展体育健身培训和团体课程等人员聚集活动。室内儿童游乐场同一时段客流量不超过最大客容量的二分之一。

四、电玩室、游戏(艺)厅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实行一客一消毒,同一时段客流量不超过最大客容量的二分之一。网吧(咖)实行隔座上网。上述场所严禁接纳18岁以下人员。

五、美容保健、保健按摩房两座及以上客位的雅(包)间实行隔座,落实通风、一客一消毒等防护措施。

六、恢复开放芳香南山和龙门阁景区,其中龙门阁景区同一时段客流量不超过最大客容量三分之一。

七、执行网格化管理的住宅小区恢复家政上门服务,家政服务人员须办理出入证,与小区住户同样管理。

八、以上场所人员进入一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各经营业主对健康查验异常的,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告属地社区;有权拒绝不配合、不听劝阻的顾客入场,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行业监管部门和基层社区要加强监督、管理,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16日21时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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