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项目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9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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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16〕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剑阁县2016年“项目年”重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剑阁县2016年“项目年”重点工作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项目年”,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项目年”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大项目促大发展战略,把项目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好项目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在全县兴起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现提出“项目年”我县重点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项目年”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各方面抓项目、推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投资条件,提高要素保障能力,着力营造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形成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向重点项目集聚的“洼地效应”,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转型升级的导向示范作用,扩大有效合理投资,稳定经济增长。

(一)固定资产投资。

2016年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完成76亿元,增长15.5%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

完成时间:全年。

(二)重点项目。

2016年全县实施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共计75个,总投资212.05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8.29亿元。其中:省级重点项目2个,总投资14.1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98亿元;市级重点项目3个,总投资11.4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亿元;县级重点项目70个,总投资186.41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6.31亿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三)招商引资。

2016年全县引进到位市外资金61亿元以上,增长10.9%以上。新开工投资额1-5亿元重大产业项目不少于8个,投资额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新签约合同资金60亿元以上,其中新签约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4个,当年新签约项目履约率不低于70%。纳入省政府督办的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90%以上,开工率达到80%以上,资金到位率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经科信局、剑阁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四)项目储备。

围绕“一带一路”、“七大工程包”等国家战略及“十三五”规划,加强重大领域项目谋划,全年滚动储备项目总投资1300亿元以上,年度新增10%以上。力争更多更好的重大项目纳入省“十三五”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二、要素保障

(一)强化项目用地保障。

进一步优化精准保障机制和措施,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切实提高用地保障的有效性,促进集约节约用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充分利用好重点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确保纳入全省的2个省级重点项目的省匹配土地指标落实到位。积极向上争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杨家河水库、中国剑门蜀道三国文化旅游产业园、西成客专站前广场、风电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等市县重点项目用地。积极争取和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获得更多的耕地占补平衡和挂钩周转指标,保障项目用地。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二)做好项目融资工作。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银政、银企对接合作,分行业、分类别务实高效召开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好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全年力争落实到位银行贷款7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投向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新区保障性住房、剑门关景区、兴能新材料等重点项目支持力度。鼓励重点项目发行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完善政策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等财政金融互动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项目融资监测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融资问题。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发改局、人行剑阁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三)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

加强PPP模式项目包装、储备、推介和推进力度,切实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实施。全年新包装入库PPP项目3个以上,金额10亿元以上。签约投资项目5亿元以上,并实现年内开工建设;对在2015年省政府集中签约仪式上已签约的2个项目,加强后续跟进,确保上半年落地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

(四)全力争取国家和省支持。

切实抓住国家和省的各类支持政策,抓紧落实项目要件,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更大的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督促已落实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加快实施,继续做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后续批次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农发行剑阁支行等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五)搭建好招商引资各类平台。

积极参加首届全球川商返乡发展大会、2016年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第十六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第四届农博会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利用剑门蜀道三国文化旅游节、中国(广元)女儿节等节会平台,主动对接、洽谈招引项目。适时举行剑阁籍企业家“返乡兴业、回家发展”座谈会,做好项目推介,给予激励支持,搭建兴业平台。着力加强与广东剑阁商会及企业家会员沟通联系,逐步在绵阳、重庆、浙江等地发起、设立异地商会,及时捕捉项目投资信息。有针对性地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举行专题招商活动,推介一批项目,吸引一批企业,促进一批优质项目签约落地。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经科信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局、县工商联等县级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六)完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制度建设。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全面运行,进一步放宽对社会资本的限制管制,推动项目审批便利化,促进投资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强施工环境整治,严厉查处破坏和干扰重大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政务中心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三、工作举措

(一)组织召开全县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暨“项目年”动员大会,下达投资和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并安排部署“项目年”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间:2016年一季度。

(二)实行县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落实75个重大项目联系领导,县领导实地调研督导联系重大项目一年不少于10次。

责任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县发改局。

完成时间:2016年一季度。

(三)完善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投资及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提高项目投资工作在综合目标考评中的权重。

责任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县发改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单位

完成时间:2016年一季度。

(四)开展项目投资工作专项督导,由县领导带队,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专项督导小组,分组分片对全县项目投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每季度督导一次。

责任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县发改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五)推动项目集中开工,营造项目推进建设范围,每季度根据市具体要求组织开展1-2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县上设分会场。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六)开展半月招商活动,各级领导要亲力亲为开展招商活动,县级领导实行轮流带队外出招商制度,确保每月至少有一名县领导带队外出开展招商活动。县主要领导每年率小分队外出招商不少于12次,开展集中招商时间不少于30天。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率小分队或参与小分队外出招商活动不少于6次,开展集中招商时间不少于15天。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

(七)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定期梳理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召开协调会和现场调研等方式协调解决,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加大对项目投资工作的指导服务力度,做好稽察和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

完成时间:全年

(八)建立投资和项目建设观摩交流机制,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内组织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现场观摩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6年三季度。

(九)切实做好投资统计入库工作,加强投资运行动态监测预测和分析研判,在深入调研、加强分析、搞好会商的基础上,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分析投资运行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十)借力媒体宣传,依托网络、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介,加强投资、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广泛宣传剑阁发展现状、返乡创业优惠政策等,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县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广新局(电视台)等县级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 全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加快项目推进。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投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在项目用地、前期工作经费、审批服务等方面对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二)加强督导,确保实施。县委目标督查室要加强对项目投资工作督查力度,定期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发点球”、“亮黄牌”,推进项目正常、有序、加快实施。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排名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该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推进该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激励引导和考核,对落实“项目年”推进措施得力、年度投资目标完成较好的项目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落实“项目年”各项措施执行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牵头责任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内将上季度落实“项目年”重大部署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报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目标督查室汇总后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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