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八轮巡察全面进驻第二批次 被巡察乡镇开展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2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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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至九巡察组于3月23日,分别在下寺镇、江石乡、田家乡、西庙乡、马灯乡、义兴乡、公店乡、圈龙乡、锦屏乡等9个乡镇召开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前,巡察组召开了与被巡察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讲话,被巡察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巡察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开展政治巡察;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求,被巡察乡镇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严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要明确定位,坚持政治巡察,深化“政治体检”;要严守纪律,以遵守“六项纪律”为底线,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

被巡察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提升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要注重成果转化,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结束后,各巡察组立即在被巡察乡镇发布了巡察公告、设置了意见箱、设立了信访点、开通了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全面进驻第二批次被巡察乡镇,正式开展为期10-12个工作日的巡察进驻工作。根据县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第一巡察组组长:熊丽蓉,联络员:陈小波,联系电话:15082849053,进驻乡镇:下寺镇。

第二巡察组组长:魏建,联络员:邢行,联系电话:15983920669,进驻乡镇:江石乡。

第三巡察组组长:杨碧艳,联络员:刘林荣,联系电话:15282036769,进驻乡镇:田家乡。

第四巡察组组长:王朝政,联络员:石娟,联系电话:18215642370,进驻乡镇:西庙乡。

第五巡察组组长:姜太国,联络员:刘蓉,联系电话:15284885015,进驻乡镇:马灯乡。

第六巡察组组长:王治国,联络员:朱芬芬,联系电话:13032897917,进驻乡镇:义兴乡。

第七巡察组组长:程朝嵩,联络员:董博,联系电话:18384575998,进驻乡镇:公店镇。

第八巡察组组长:沈继宏,联络员:张秋月,联系电话:15378418976,进驻乡镇:圈龙乡。

第九巡察组组长:何文远,联络员:吴爽,联系电话:18123427388,进驻乡镇:锦屏乡。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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