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回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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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熙代表:

你提出的《加大脱贫攻坚基础建设(道路、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利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第1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省下达我县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57万元,我局按照省市要求,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及乡镇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省市备案。并于3月14日下达资金文件到了各项目乡镇,给乡镇项目预留实施项目的时间非常充足,能够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道路及水利项目实施。同时要求各乡镇要按照下达项目资金额度,合理、合法按照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实施方式。建议中涉及交通、水务部门的道路和水务项目,由交通局、水务局作答复处理。

最后,感谢您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多提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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